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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狮教育越秀分公司在培训场所“使用未成年人形象”被通报

2021-09-14| 发布者: 九州星商务网| 查看: 135| 评论: 1|文章来源: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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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胜狮教育越秀分公司在培训场所“使用未成年人形象”被通报

中国网财经5月24日讯(记者 牛荷 实习生 杨瑞诗)日前,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在会同市教育局开展的教育培训广告专项联合执法行动中,发现12家校外培训机构涉嫌存在虚假违法广告等问题,其中包括广州胜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越秀分公司(“胜狮教育越秀分公司”)。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市场监管部门主要检查培训机构是否“亮照”经营,是否存在(委托)设计、(委托)制作、(委托)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以及虚假宣传等情况;教育部门主要检查培训机构是否取得办学许可证(分教点批复),是否按规定公示收费和教师信息,是否存在超前超期收费、不按规定履行广告备案义务等情况。

通报显示,胜狮教育越秀分公司在培训场所宣传“胜狮少儿口才阳姚某某、欧阳某某双双荣获2020大湾区演说家总决赛特等奖”,并使用未成年人形象。

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在进一步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资料显示,广州市胜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越秀分公司的总公司是广州胜狮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胜狮教育”)。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胜狮教育成立于2019年7月,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赵永花是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广州小狮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是持股100%的大股东。

责任编辑:张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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