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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10月1日起拉大峰谷电价差

2021-10-12| 发布者: 九州星商务网| 查看: 135| 评论: 1|文章来源: 互联网

摘要: 广东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显示,自10月1日起,全省将统一划......

  广东省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显示,自10月1日起,全省将统一划分峰谷分时电价时段,高峰时段为10-12点、14-19点;低谷时段为0-8点;其余时段为平段。同时,将拉大峰谷比价,峰平谷比价从现行的1.65:1:0.5调整为1.7:1:0.38。此外,尖峰电价在上述峰谷分时电价的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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