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晚,长江健康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21)京仲裁字第3023号。长江医药投资获得了胜诉。 据悉,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人长江医药投资提交的以马俊华、刘瑞环为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以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其他案外人于2018年7月14日签订的《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中的仲裁条款,于2020年4月29日受理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上述协议引起的争议仲裁案,本案编号为(2020)京仲案字第1165号。 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人民币133,852,645.67元;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以133,852,645.67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的自2020年5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资金占用损失赔偿款;3、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支出的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以及为保全财产而支出的担保费,共计100万元;4、驳回本案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及被申请人的全部仲裁反请求;5、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本案本请求仲裁费840,941.42元,本案反请求仲裁费35,460元。 长江健康表示,本次仲裁结果对公司的最终影响将依据仲裁裁决的实际履行情况而定,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但此次裁决也意味着历时两年多的山东华信相关事项即将处理完毕,公司当前正有序引导山东华信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微信充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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