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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公司控股股东持仓遭强制平仓!2个月前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也被立案查处 发生什么事?

2021-10-27| 发布者: 九州星商务网| 查看: 135| 评论: 1|文章来源: 互联网

摘要: *ST聚龙(300202)9月15日夜间发布消息称,前不久接到控股股东浙江安吉聚龙的通告,因浙江安吉聚龙没法按期还款国......

  *ST 聚龙(300202)9月15日夜间发布消息称,前不久接到控股股东浙江安吉聚龙的通告,因浙江安吉聚龙没法按期还款国泰君安的股权融资及贷款利息,造成 被强行平仓以偿还债务。

  *ST聚龙在9月15日夜间的公示中表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积极主动寻找解决方法并与有关担保物权多方加强沟通,但不排出在交流环节中存有其所持公司股份再次被强行平仓的风险性。

  2个月前公司及实控人被立案查处

  *ST聚龙控股股东及实控人的困境早就呈现。

  *ST聚龙在7月13日公布的《有关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接到立案查处通知单的公示》表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柳长庆、柳永诠于前不久接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柳长庆、柳永诠因涉嫌信息公开犯法违反规定,依据证券法相关要求,决策对公司、柳长庆、柳永诠开展立案查处。

  7月五日,*ST聚龙曾公布公司及实控人接到辽宁省证监局行政部门管控举措认定书,公司存有为实际控制人操纵的公司违反规定贷款担保、公司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占有等两层面难题。

  先看来违反规定贷款担保的难题。

  据公布,自2016年8月18日至今,*ST 聚龙子公司聚龙融创中国高新科技比较有限公司、辽宁省聚龙金融业自助式武器装备比较有限公司、我国金融金融机构培训工作服务项目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沈阳市支行及其实际控制人操纵的辽宁省玉泉生态农业发展高新科技比较有限公司、集佳绿色节能建筑高新科技比较有限公司、辽宁省玉泉米业比较有限公司签署了《资产池业务合作协议》与《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控制人操纵的以上三家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沈阳市支行总计申请办理了59笔,28.6一亿元借款。*ST 聚龙三家子公司根据在这家银行的定期存款或担保金为以上借款开展贷款担保。2021年4月7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沈阳市支行从资金池划款子公司聚龙融创中国高新科技比较有限公司和辽宁省聚龙金融业自助式武器装备比较有限公司总共3.5六亿聪聪资产,并消除以上业务流程。公司直至2021年4月12日才公布以上贷款担保状况。

  再看来公司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占有的难题。

  2018年2月27日至2020年12月31日,*ST 聚龙实际控制人借公司主要经营的业务必须采用现钱开展检测之机,根据取现方法总计占有公司资产2.两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占有账户余额97五十万元。该事宜直至2021年4月12日才公布。

  2019年4月18日、22日,*ST 聚龙在无真正买卖环境的情形下,将795五万元资产转入经销商,随后由经销商转入实际控制人操纵的公司产生资金占用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占有账户余额为6,95五万元。该事宜直至2021年4月29日才公布。

  2021年4月7日,*ST 聚龙由于实控人操控的公司贷款担保执行连带担保责任而产生债务3.5六亿元。

  到目前为止,以上三项资金占用费总计额度6.5六亿元,还有2.47亿人民币(没有贷款利息)资产被占有未取回。

  控股股东所持股权仍存被强制平仓风险性

  *ST聚龙在9月15日夜间的公示中表明,现阶段公司正处在被立案查处期内,“公司已催促担保物权方依规依规高管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可能严苛根据有关要求立即执行信息公开责任。”公司与此同时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经积极主动寻找解决方法并与有关担保物权多方加强沟通,但不排出在交流环节中存有其所持公司股份再次被强行平仓的风险性。

  现阶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柳永诠拥有公司股份1.18每股公积金,占公司股份数量的21.42%,早已贴近悉数质押贷款;浙江安吉聚龙拥有公司股份6665.29亿港元,占公司股份数量的12.13%,质押比例做到77.69%;周素芹拥有公司股份2859.82万股,占公司股份数量的5.2%,质押比例为100%;张奈拥有公司股份972万股,占公司股份数量的1.77%,质押比例为96.30%。

  *ST 聚龙控股股东困境并没有消除。7月13日夜间公司公布公示称,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柳长庆、柳永诠、周素芹、张奈的通告:长江证券诉浙江安吉聚龙股份回购合同纠纷案早已审理,开庭时间为8月20日。公示表明,从2020年12月31日起迄今,被告浙江安吉聚龙一直未执行还贷责任,再度组成毁约,而且一直处在不断毁约的情况。发售公司表明,此次起诉事情若输了官司,长江证券要实际控制人清偿债务,则不清除其会强制性售卖浙江安吉聚龙拥有的发售公司股份,进而造成 实际控制人持仓状况产生变化。

  7月27日夜间,*ST 聚龙再度公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诉讼公示。称申万宏源证劵诉浙江安吉聚龙等质押贷款式证劵认购合同纠纷案早已审理,开庭时间为9月27日。公示中谈及,此次起诉事情若输了官司,申万宏源证劵要实际控制人清偿债务,则不清除其会强制性售卖浙江安吉聚龙、张奈拥有的发售公司股份,进而造成 实际控制人持仓状况产生变化。

 

(文章内容来源于: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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